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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注於理解及精準解決問題的高品質法律服務

辦過各類案件,如:商業、企業、公家機關或私人的訴訟案件…等,擁有多項的學術研究成果,全面解析案件現況、剖釋契約或評估訴訟風險,提供最適切地解決方案。

法律專欄 聯絡我們
  • 蘇昱仁 律師



    現職
    通尹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 沈宗英 律師



    現職
    1、通尹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2、勝綸法律事務所外部顧問律師 3、商標代理人 4、台北市中醫師公會暨會員(診所)法律顧問 5、中華法令遵循暨法制管理交流協會勞資調解委員


    學歷
    1、國立臺北大學法學院民商組碩士 2、國立臺北大學法學士


    經歷
    1、和邑國際法律事務所受雇律師 2、正雅法律事務所受雇律師 3、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正研究員暨內部律師 4、國華、幸福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清理委員會幕僚委員。 5、曾任亞昕建設股份有限公司、佳穎股份有限公司、三顧股份有限公司、東和鋼鐵等上市公司;及台灣三得利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全國認證基金會、南京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友士股份有限公司等未上市公司法律顧問。



    簡述
    先後曾於和邑國際法律事務所(現為和邑英栩國際法律事務所)、正雅法律事務所擔任實習及受僱律師,主要承辦上市、非上市公司、政府部門、國營事業之訴訟案件,除包括一般民刑事案件外,亦經手多件經營權爭奪、保險、工程、環境保護、智慧財產權訴訟等類型之訴訟;亦且,除承辦訴訟業務外,曾承辦之非訟業務包含契約審閱、商業談判、法人初次公開招募、研擬投資架構、股權規劃、企業併購暨實地查核等非訟業務。嗣任職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期間,擔任正研究員及內部律師,除契約審閱、協商談判及訴訟業務外,亦擔任清理委員會之幕僚委員,負責處理二保險公司債權債務清理之業務。

    專長
    1、一般民事、刑事案件、家事案件(離婚、親權、財富傳承),行政訴訟代理。 2、公司法、證券交易法、期貨交易法及保險法等商業案件代理。 3、勞基法等相關法令諮詢、公司人事規章之規劃與建立及勞資爭議案件代理。 4、著作權、商標案件訴訟代理 5、商務契約草擬及審閱、商業談判及協商、訴訟外爭端解決。
  • 張安婷 律師



    現職
    1、通尹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2、台北律師公會理事 3、交通部中央氣象局國家賠償事件處理小組委員 4、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新聞自律委員會外部諮詢委員 5、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備選國民法官審核小組委員


    學歷
    1、國立政治大學法律學系財經法組 2、國立政治大學法律研究所刑事法組


    經歷
    1、李永裕律師事務所律師 2、正雅法律事務所律師 3、杏晨法律事務所資深律師 4、全國律師聯合會第一屆會員代表 5、新北市中和區公所國家賠償處理小組外部專家委員 6、全國律師聯合會律師倫理解釋委員會委員 7、全國律師聯合會第二屆秘書處副秘書長 8、司法改革基金會常務執行委員 9、臺北律師公會秘書處媒體公關組主任 10、臺灣士林地方法院刑事補償事件求償審查委員會委員


    論著
    1、人壽保險契約之存續保衛戰─評析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民事裁定,月旦律評,第11期,2023年2月。 2、論所謂保單價值是否得為剩餘財產分配之標的─自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民事裁定出發,全國律師,2023年7月。 3、已合法公開之犯罪前科與資訊隱私權之保障,月旦律評,第20期,2023年11月。



    簡述
    張安婷律師於研究所期間致力於刑事法領域之研究,執業期間於家事、工程、政府採購法申訴程序及履約爭議調解事件,與中英文契約草擬審閱等其他 非訟業務等均有研究並具有豐富經驗,並曾任若干公開發行公司或知名企業、銀行、保險公司之訴訟代理人,或擔任該等公司、銀行之法律顧問,提供 專業法律諮詢服務(包括但不限於日常法遵、出具法律意見書、代表協商、列席股東會及進行盡職調查等)。此外,張安婷律師時常擔任各公私機構( 例如地檢署、知名保險公司、NCC或大專院校等)之專題講師,或擔任與談人分享實務經驗。

    張安婷律師擅長事前之風險控管,所謂風險控管即「預防紛爭」,展現在嚴謹之合約草擬審閱、企業經營之法遵及糾紛發生前階段之協商。張安婷律師 致力於強化客戶之法治意識,期望客戶均能在合法之範圍內,追求最大利益。在協商方面,並能在合乎客戶利益之範圍內,知己知彼,深入了解對造之 立場及目的,在精密之利弊分析下,為雙方尋求最大公約數。張安婷律師認為,律師最重要之價值不在於追求勝敗,而在協助客戶尋求最佳解決方案。
  • 吳凰琦 律師



    現職
    通尹法律事務所律師


    學歷
    1、國立交通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
    ( 論文題目:論雇主經營決策作為團體協約協商事項 - 以企業併購決策為中心 )
    2、東吳大學法學士


    經歷
    1、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助理 2、新加坡律師公會法律社會扶助 (LSPBS) 學生志願服務 3、元晶太陽能企業工會、渣打商業銀行企業工會見習 4、科技部大專學生研究計畫
    ( 題目:論商業判斷原則與董事法律責任追究之適用 )



    簡述
    法律專業培養以民法、勞動法及企業相關法令為主,並參與工會運作及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實務,以累積勞動法相關實務經驗。自執業後除辦理一般民刑 、家事案件,同時也致力深耕於公司法及證券交易法之研究、智慧財產權(商標、著作)之保護及廣告違約相關救濟。希冀能透過上述專業,為每位客戶 控制法律風險並提供最佳策略。

    專長
    1、一般民事、刑事案件、家事案件(離婚、親權、財富傳承),行政訴訟代理。 2、公司法、證券交易法等商業案件代理。 3、商標、著作相關法令諮詢及侵權之救濟與訴訟代理。 4、勞動法相關法令諮詢及勞資爭議案件代理。 5、廣告違約爭議案件處理。 6、商務契約草擬及審閱、訴訟外爭端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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